經營企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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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造林生產

(一)育苗
造林扮演著植生復育的角色,樹種之選育,攸關著造林成敗。秉持合乎生態性、經濟性、景觀性、國土保安及適地適木等原則,依據不同經營目的需求,選擇適當之低、中海拔苗圃培育苗木,以提供各界需求。

(二)國有林生態復育造林
國有林依生態系經營原則,推動「生態造林」,營造複層林及混合林,提高生物歧異度。針對崩塌裸露地、違規使用國有林班地、散生林地推動造林復育工作,以加速完成森林覆蓋,發揮國土保安及水源涵養效益。

(三)林園綠地生態景觀綠美化
針對責任區內公有閒置土地、公園、社區、學校、工業區、風景遊憩區、道路兩側30-50公尺綠帶等公有土地實行綠化,培育本土原生綠美化苗木,期以全面營造團狀、帶狀之林園綠境。

(四)平地造林
農地資源調整減產,配合推動平地造林,來強化都市鄉鎮綠色資源的環境機能,增加平原地區休閒遊憩場所,兼具生產、生態、生活等多元化功能。

(五)海岸林生態復育造林
在嘉義及臺南地區海岸進行區外保安林定砂、造林工作,使海岸保安林達永續經營之目標,老化海岸林予以營造複層林,地層下陷區鹽分地以開溝築堤方式排鹽,並以生態造林方式營造海岸生物多樣性。

(六)林產物收穫
目前林產業務除租地造林木與竹類、愛玉子等主副產物處分外,公共設施障礙木砍伐及協助國有財產局辦理處分事宜。另外為提高造林木中小徑木之利用價值,委託學術單位研發工藝品之創作利用並辦理展示推廣活動,藉以提高疏伐木附加價值及推廣國人愛用國產材。

二、森林企劃

(一)第四次全國森林資源調查
(二)國有林事業區檢訂調查作業
(三)森林永久樣區建置與調(複)查
(四)年度造林與伐木計畫之編訂
(五)國有林地分級分區作業體系之建立
(六)森林經營計畫撰擬
(七)資訊業務
瀏覽人次:6999 最後更新日期: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