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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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公告

■作業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7條:公務機關應將下列事項公開於電腦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其有變更者,亦同:
一、個人資料檔案名稱。
二、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
三、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
■公告日期:100年12月20日
■修正日期:112年8月1日
■保有機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聯絡方式:
地址:嘉義市東區林森西路1號
電話:05-2787006
電子郵件:service5@forest.gov.tw
■個資當事人權利請求:
當事人對本分署保有之個人資料如需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請求刪除。請逕利用上方之:林業信箱申請辦理。
■公告資料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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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公告項目一覽表 pdf pdf 檔案大小:417KB 下載次數:239
瀏覽人次:9945 最後更新日期: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