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眾、企業支持臺灣森林資源及保育之永續發展,讓個人、法人或團體以捐款形式執行認養育苗、造林、護樹等工作。 ※捐款認養植護樹計畫聯絡窗口:本分署經營企劃科(05)2782932或2787006#378 認養流程: 以公文或書信來函提出申請書 分署審查申請單位資格,並且媒合可提供認養之造林地 雙方簽訂捐款認養契約,將捐款款項匯入指定帳戶 由本分署代為執行造林工作,落實造林工作監督,並彙整相關造林成果提送捐款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