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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8
《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自108年7月發布施行,期望逐步回復原住民族自然資源權利,以永續明智的利用森林資源,復振民族植物傳統知識與生態智慧。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主動協助阿里山鄉鄒族原住民族了解法規並輔導達邦部落提案利用轎篙竹、黃藤整修戰祭Kuba及家屋;來吉部落提案利用柳杉來設置裝置藝術使用,藉由森林資源的惠益分享,讓原住民成為臺灣森林的最佳守護者。
林管處處長張岱表示,每年鄒族達邦社在Kuba舉行戰祭(Mayasvi) ,需要森林林產物黃藤及轎篙竹等材料進行修繕以利傳統戰祭之進行;另外在來吉部落以「山豬」作為象徵,利用柳杉做出饒富趣味的山豬信箱,門牌號碼使用貝類黏貼極富特色,蔚為打卡的新景點。林管處協助部落申請利用森林主副產物,能兼具保存及傳承原住民傳統木工技藝與生活技能的功能。
林管處指出,採取規則條文最大特色是「採取副產物自用免申請」,也就是除了主產物(林木、竹子)與少數受保護的草本、木本、蘭科植物與蕈類以外的森林野菜、野果、野草均可自由採取,採取主產物的規範,則有「部落會議、資訊公開、公益為先、自主管理、主動協助」等五項特色。因此,該處在原鄉部落舉辦7場次說明會及共識營,並實際輔導鄒族部落對於生命禮俗、祭儀或其他傳統文化活動的共同使用或公共目的而有採取森林主產物需求時的申請程序。
林管處強調,希望能藉由系統性宣導,讓原住民個人、部落等瞭解林產物採取規則內容,透過輔導部落或原住民團體提案、公告與許可證核發的行政程序,促進部落自主盤點所需採取森林產物的區域、種類、數量及季節,進而有助於復振原住民族傳統山林倫理與智識,使森林的惠益能真正變成以永續共享為前提的綠色經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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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