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應用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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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請先利用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查詢所需檔案後填寫申請書,以親自持送或通訊方式向本分署申請。
2.本分署收到檔案應用申請書後,依規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瀏覽人次:819 最後更新日期:202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