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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公告機關:嘉義分署
林業保育署嘉義分署自112年10月1日至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嘉義縣、台南市列入陸上警戒區域)為止,期間開放轄管海岸地區保安林範圍之漂流木,民眾可徒手方式自由撿拾,但不得使用機具裁切;撿拾期間於分署之關子嶺工作站、玉井工作站設置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請民眾配合辦理漂流木登記。
開放漂流木之撿拾條件,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50公斤以下,且沒有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的漂流木,不論是否為貴重木,民眾都可在開放期間撿拾,民眾撿拾漂流木後,若欲加工轉售,或撿拾量體需動用車輛進行載運時,請拾得人攜帶身分證件到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辦理登記,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應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若民眾撿拾漂流木為自行使用,則可直接攜回,無須登記。
民眾在撿拾漂流木時,若發現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請通報嘉義分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運回保管,後續將依民法第八百十條拾得漂流物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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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3-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