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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林業計畫

補助法令

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

申請期間

每年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資格條件

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之社區發展協會、文史工作室等與社區事務相關之非營利性團體、基金會、合作社及大專院校。

審查方式

詳見「社區林業計畫作業規範」及社區林業申辦資訊網

個別受補助者金額上限

每一申請案補助金額起步型計畫以新臺幣15萬元為上限;進階型計畫以新臺幣40萬元為上限(須依計畫書內容實際評估),每一申請單位一年以申請一案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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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