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建構更安全、平等、完善的運動環境。修法重點:法案名稱修正為《國民運動法》落實兒少保護與不適任人員退場機制推動體育班轉型完備適應運動專屬保障以運動外交提升臺灣能見度健全運動產業發展相關資訊請見行政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