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落實居住減壓、全齡住宅照顧。《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重點:刪除重建計畫申請之落日條款。提供「婚育宅」或社福設施等容積獎勵。《都市更新條例》修正重點:擴大自主都更推動模式,新增由所有權人主導,委託「全案管理」機構辦理。提高民間捐贈社宅容積獎勵,優先作為「婚育宅」使用。建立自主都更信保機制,由各級主管機關提供信保。相關資訊請見行政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