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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推動法》與《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通過

2026-05-11
政院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與《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實現「最大化資源循環效益、最小化廢棄物最終處理」目標

《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重點:
  • 原《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名稱修正為《資源循環推動法》
  • 規劃產品及營建工程之綠色設計原則
  • 打造綠色台灣品牌「Green Made in Taiwan」(gMIT)
  • 推動循環標誌、循環採購,扶植循環產業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重點:
  • 強化從產源治最終使用者的全流向管理機制
  • 透過建立債權保全程序及加重刑責,遏止任意棄置廢棄物的不法行為

相關資訊請見行政院新聞

政院通過「環境雙法」修正 實現「最大化資源循環效益、最小化廢棄物最終處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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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時間:202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