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標租本分署「縣定古蹟阿里山貴賓館委外營運標租案」(113CRS11)共1宗,請踴躍參加投標。

:::
202411/13
主旨:公告標租本分署「縣定古蹟阿里山貴賓館委外營運標租案」(113CRS11)共1宗,請踴躍參加投標。
法令依據:國有財產法第28條但書、第42條、同法施行細則第43-1條、「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標租作業要點」及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辦理,並參照政府採購法規定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1家(含)以上廠商投標即可辦理開標及評選得標廠商等相關程序。
公告事項: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本標租案採一次投標,二階段開標,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第二階段評選得標廠商。第一階段訂於1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地址:嘉義市林森西路1號)開標室當眾開資格標,開標順序即為簡報順序,資格審查符合規定者,由本分署以書面通知第二階段評選會議時間。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個工作日同時間、地點開標。
二、投標期限及送達:投標廠商應將填妥之投標文件妥予密封於標封內,於民國113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6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1)嘉義郵政第100號信箱(2)嘉義市林森西路1號林業保育署嘉義分署收發室投標櫃。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
投標資格及投標方式:
三、設籍於本國且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法人組織、團體或其他法令得提供允許營運項目(作品展覽、影片投影、休憩空間、餐飲服務、場地租借、體驗活動、解說導覽及手作課程等)之廠商均可,其營業項目或設立宗旨應與允許營運項目之供應相關。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於本分署網站下載相關書件,並依照投標須知檢送相關投標文件,郵遞投標。
四、標租不動產標示:縣定古蹟阿里山貴賓館(嘉義縣阿里山鄉中正村73號,嘉義縣阿里山鄉阿里山段82-4地號,總樓地板面積為597.5平方公尺)。最低年租金不得低於新臺幣24萬元、租期為3年、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及備註事項詳如附表1。
五、使用限制:詳契約補充規定。
六、標租國有公用不動產現勘,公告投標期間請投標人先洽阿里山工作站莊献寶技正05-2679715#851約定時間。
七、其他事項詳整份招標文件。
八、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實貼於本分署公告(布)欄者之公告為準。
廠商如有住宿需求,於得標後得依本分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轄管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住宿設施提供承攬廠商或學術單位短期住宿管理規範」提出申請。
九、廠商如有住宿需求,於得標後得依本分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轄管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住宿設施提供承攬廠商或學術單位短期住宿管理規範」提出申請。
回列表
瀏覽人次:17 最後更新日期:202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