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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嘉義縣阿里山鄉來吉部落依「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辦理木作傳統技藝傳承教學使用及製作部落裝置藝術,採取本處大埔事業區第221林班柳杉殘材及枯立木材積7.75立方公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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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8
主旨:公告嘉義縣阿里山鄉來吉部落依「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辦理木作傳統技藝傳承教學使用及製作部落裝置藝術,採取本處大埔事業區第221林班柳杉殘材及枯立木材積7.75立方公尺案。
依據:「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產物規則」第11條。
公告事項:
  1. 提案人名稱:嘉義縣阿里山鄉來吉部落。
  2. 生活慣俗內容:木作傳統技藝傳承教學使用及製作部落裝置藝術。
  3. 來吉部落109年4月29日達部會第109004號函部落會議決議及提案書、自主管理公約及名冊。
  4. 本案自公告日起5日內,利害關係人得以書面具名姓名或名稱及住址,附具理由向嘉義林區管理處或奮起湖工作站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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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095 最後更新日期:2023-02-09